湘潭大学专业学位研讨生教导指点委员会章程
湘大研发〔2009〕1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湘潭大学各专业学位研讨生教导指点委员会(以下简称“指点委员会”)是在湘潭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带领下的各专业学位教导的专家指点和征询机构,其任务接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带领。
第二条 各指点委员会的任务主旨是: 指点、调和所担任专业学位教导勾当,鞭策该专业学位教导的鼎新与成长,增进该专业学位研讨生教导程度的不时进步。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各指点委员会委员由地点专业(或行业)的校表里专家构成,指点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二人,秘书一人,委员多少名。秘书担任包办指点委员会安排的平常事件,按照须要可构造特地小组展开某些专项任务。
第四条 专业学位教导指点委员会由地点学院担任调集,跨院的专业学位点,由牵头学院(牵头专家)担任调集,相干学院主动到场协商肯定。
第五条 各指点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须要时可作恰当调剂。
第六条 各指点委员会普通每一年召开一次全部任务集会,总结、研讨、安排所担任专业学位的任务。按照任务须要,正、副主任委员经协商可决议召开有关任务集会。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带领下,各指点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履行天下相干专业学位研讨生教导指点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力,按照学校现实,拟定实行方法,构造实行;
(二)拟定所担任专业学位研讨生教导成长计划并供给有关政策倡议和征询;
(三)拟定所担任专业学位研讨生培育计划和讲授纲领;
(四)拟定所担任专业学位研讨生的各项办理划定;
(五)周全指点、查抄、评价所担任专业学位研讨生培育品质和相干教导办理勾当;
(六)构造展开与专业学位教导有关的查询拜访和科学研讨任务;
(七)鞭策pc加拿大官方网站 与相干行业办理部分的接洽与合作;
(八)指点和展开所担任专业学位研讨生教导方面的国表里交换勾当;
(九)承当所担任专业学位研讨生教导有关的其余任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失效,由研讨生任务部(处)担任诠释。